内蒙古太平依法退税826.94万元

    内蒙古太平矿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内蒙古太平)7月27日收到826.94万元的全额企业所得税退税款,为企业资金周转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
    内蒙古太平2018年1至4月份先盈利,后因汇兑损失亏损,导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为预缴纳企业所得税826.94万元。2019年5月,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,内蒙古太平财务部(以下简称财务部)第一时间与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(以下简称税务局)沟通所得税退税事项,税务局当时答复可抵减今后年度企业所得税。

    按照企业要求,财务部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相关优惠政策多次沟通、协商,税务局同意当年退税。喜讯传来,财务部迅速组织人员按相关流程提交退税资料后,很快收到了退税批复,但因公司地处偏远,退税金额对于当地经济来说是个大额款项,退税款因种种原因迟迟未到账。

    6月份,内蒙古太平相关领导通过与税务局、银行电话沟通、面谈多次后,7月27日收到826.94万元的全额企业所得税退税款。

    依法退税为内蒙古太平资金周转速度提供了有力保障的基础上,也为企业全过程成本管控注入了新的血液。下一步,内蒙古太平将继续聚焦相关政策及规定,依法依规治企,多方沟通联系,获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扶持,为深入落实公司“质量深化年”多点发力。(王红霞、吕慧)

2019年7月31日 12:17